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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松翻船事故致11死,当地紧急通知加强乡镇

本文转自【澎湃新闻】;

2021年2月4日19时许,安徽安庆市宿松县下仓镇马山村14名村民,自发乘用自备木船,在本村附近的泊湖水域涉嫌非法捕鱼,因船体侧翻全部落水,11人遇难。

据宿松新闻网2月8日消息,为贯彻落实省、市相关通知精神,日前,宿松县安委会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全县各地全面强化春节前后安全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加强船舶管理: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对纳入内陆渔业船舶管理系统的渔船,按照现行规范标准要求进行风险排查,对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渔船,要依法进行停止作业、进行整改;对专业渔民辅助船只,要规范使用;对涉渔“三无”船舶,一经发现一律进行查扣,依法处理。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所明确的管理责任主体,要建立健全乡(镇)、村、组、船主四级风险防范安全管理体系,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严格落实包保责任;要加大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工作,对小划子以村民小组为单元集中上岸封存,对机动船只实行船机分离,船只、机械上岸封存。要加强船舶停靠点的管理,及时消除船舶临时停靠点安全隐患。

通知还要求强化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入开展水上客渡运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要落实整治工作任务,切实消除渡口、渡船安全隐患。要督促船舶经营者认真落实水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船舶日常运营维护,严禁船舶“带病营运”和恶劣天气下冒险航行;严把船舶适航、船员适任关,严厉打击超载、非法营运等行为。

为深刻汲取宿松该起事件教训,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已就切实加强春节前后安全发出紧急通知。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求,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水上安全工作的领导,根据本地区河流、湖泊、池塘分别情况,加大《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水上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将乡镇自用船舶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防范水上事故发生。交通运输(海事)、农业(渔业)等部门要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存有安全隐患的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人、非法捕捞等违法违规行为,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拆解的坚决拆解,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落实乡镇自用船舶安全监管责任,认真贯彻《安徽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所明确的管理责任主体,健全水上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加大乡镇自用船舶登记和管理工作,强化对乡镇自用船舶非法载人危害性的宣传,切实消除乡镇自用船舶安全隐患。

另外,安庆市委、市政府已决定,从2月6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