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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日前,安徽省纪委监委对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强调春节将至,要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这三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1.安徽省人防办原巡视员、省民防协会原会长陶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陶海多次在春节等节日期间违规收受安徽某集团工艺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潘某某等人所送礼品礼金、购物卡等财物,共计价值11.5万元。2018年至2020年,陶海退休后在省民防协会任会长期间,违规领取补贴、奖金共计7.4万元。2017年至2018年,陶海将省民防协会价值1万元的公车加油卡长期用于其私家车加油。陶海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11月,陶海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

2.池州市贵池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副所长饶云永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2018年春节后,饶云永结婚时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刘某某所送礼金0.6万元。2017年至2019年,饶云永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刘某某安排的宴请。饶云永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9月,饶云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亳州市蒙城县公安局水上派出所民警高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8年上半年及2019年春节期间,高磊在办理韩某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案件过程中,先后两次接受案件相关人员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此外,高磊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8月,高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徽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