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设立管理
近日,安徽省民政厅下发进一步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设立管理工作通知,以便于社会各界了解和监督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用途去向,进一步彰显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促进福利彩票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通知要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项目,无论金额大小,项目单位应当在主体建筑物或设施设备的显著位置设立或铭刻标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的永久性标识。永久性标识破损严重、有碍观瞻的,项目单位要及时予以更换。其中,培训类项目,应当在项目培训通知、培训课件及培训现场等显著位置标注或悬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服务类项目,应当在服务过程中通过小旗或佩戴胸牌等形式向受助对象展示“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课题研究类项目,应当在项目成果(如研究报告,出版物等)的显著位置标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社会公益活动等其他项目,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合适方式设立资助标识。
项目标识应按照遵照《民政部关于修改彩票公益金资助标识的通知》(民办函〔2008〕213号)规定的主体图案、颜色和字样制作。资助标识的尺寸可根据使用情况进行等比例调整,字体固定为宋体。由项目单位负责制作,相关费用可从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经费中列支。
通知明确提出,各地要高度重视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的管理及后期督查工作,所有福彩公益金资助的项目均应按规定设立标识。各级民政部门可委托本级福利彩票机构建立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库,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记载项目内容、资助金额和使用效果等信息,条件成熟时可供公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