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娱乐场所距离幼儿园不得少于200米
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关于调整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新设立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与幼儿园的距离不得少于200米。
根据相关规定,距离测量方法为: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任何一个进出门与幼儿园任何一个进出门之间,按照交通行走规则进行测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开设在幼儿园周边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机关在办理经营许可证延续或变更时,应当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切实落实不得在幼儿园周边设置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法定要求。
记者:张理想
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