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确34个县(市、区)为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
来源:人民网-安徽频道 原创稿
人民网合肥4月24日电(汪瑞华)根据日前印发的《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根据《纲要》,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做好过渡期内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
同时,过渡期内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分类做好政策统筹衔接,确保政策连续性。过渡期内,在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根据衔接的需要和财力状况,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
《纲要》指出,要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扎实推进机构队伍衔接,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继续派驻第一书记和工作队。
《纲要》明确,将分类梯次推进乡村振兴工程,具体分为先行示范区、正常推进区和持续攻坚区。
其中,先行示范区包括:肥东县、肥西县、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相山区、烈山区,龙子湖区、蚌山区、禹会区,大通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天长市、琅琊区、南谯区,霍山县,当涂县、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湾沚区、繁昌区、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广德市、宁国市,铜官区,迎江区、大观区,屯溪区、徽州区,共34个县(市、区)。
正常推进区包括:长丰县、庐江县、巢湖市,濉溪县、杜集区,五河县、固镇县、淮上区,凤台县、田家庵区、潘集区,明光市、全椒县、来安县、凤阳县,含山县、和县,无为市、南陵县,郎溪县、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宣州区,枞阳县、义安区、郊区,东至县、青阳县、贵池区,桐城市、怀宁县、宜秀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黄山区,共38个县(市、区)。
持续攻坚区包括:蒙城县、涡阳县、利辛县、谯城区,砀山县、萧县、灵璧县、泗县、埇桥区,怀远县,颍上县、界首市、临泉县、阜南县、太和县、颍州区、颍泉区、颍东区,寿县,定远县,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石台县,潜山市、太湖县、望江县、宿松县、岳西县,共32个县(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