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墅房地产经纪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收款
近日,安徽中墅房地产经纪集团有限公司发现一起人为恶意“伪造公章”事件。经公司法务部核查,所使用的我司公章、营业执照均系伪造。为了保证客户利益不受侵害,防止因伪造公章带来不必要损失,现公布安徽中墅房地产经纪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及财务收款流程:
安徽中墅房地产经纪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在此我司严正声明,制作假证是违法犯罪行为,购买假证、假章同样也是违法行为,一旦查实我司将坚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企业形象,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墅集团各项业务财务收款流程:
1、一手房(新房)佣金收款财务流程
公户(总部集团公户账户)对公户(门店统一账户)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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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手房代收代付收款财务流程
(1)门店签约24h之内,将钱款汇入总部集团指定统一账户。
(2)售后办单佣金收款财务流程,通过公司确认的统一收款渠道代收,如POS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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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收款财务流程
公户(门店统一账户)对公户(总部集团公户账户,且必须备注门店信息)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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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总部集团指定代收代付账户信息:
户名:郑力
账号: 83
开户行:合肥科技银行怀宁路支行
2、总部集团公户账户信息:
户名:安徽中墅房地产经纪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潜山路支行
3、本公司所收入各款项均开具发票,保证金等其他应付款开具收据留待日后退回。
我们呼吁广大客户,为了保障您的权益不受侵害,除安徽中墅房地产经纪集团有限公司备案公章外,其余任何形式加盖非备案编号公章的公文、合同及票据,一律予以拒绝,预防骗局。如发现我司任何门店及经纪人存在违规行为,请第一时间拨打集团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中墅集团一直致力于打造安全透明的房产交易平台,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则,为客户提供安心、专业、高效的购房服务,让中墅地产成为老百姓心中值得信赖的中介品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