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农学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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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帮助吸纳退捕渔民就业可获补贴

记者日前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该省出台了《安徽省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集中攻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当地中小微企业、就业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退捕渔民就业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人数较多、成效好的经营主体,各地可通过统筹使用过渡期补助资金、地方自有财力等渠道资金再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记者日前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该省出台了《安徽省长江禁捕退捕渔民安置保障集中攻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当地中小微企业、就业车间、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类经营主体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吸纳就业困难退捕渔民就业的,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吸纳退捕渔民就业人数较多、成效好的经营主体,各地可通过统筹使用过渡期补助资金、地方自有财力等渠道资金再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